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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下午,位于西安市劳动南路的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何家村营业厅外,等待购买天然气的市民队伍排出数十米远。不少居民一次性购齐了第一阶梯480立方米的年购气量,这样的情形即使在往年冬季用气高峰期时,也极为罕见。
根据秦华天然气公布的消息,受购气群众大幅剧增,当日公司业务创出了历史新高,话务量和工单量是去年冬季平均的2.35倍和1.79倍。
居民之所以“囤气”,源自国家发改委5月25日突然宣布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6月10日起将居民用气价格最高门站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安排,此次每立方最高上调0.35元。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天然气价格改革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领域,有25个通气省份的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不能反映供需、不利于保障供应。
如今,天然气价格改革终于触及居民用气这道艰难的坎,定价机制完善实现了重大突破,天然气价格和体制改革将进入新的历程。
多省居民气价将上涨
面对突然激增的购气群众,5月29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布通知称,要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必须履行听证等一系列规定的程序,要综合考虑居民承受力、燃气企业经营情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具体的调价幅度、调整时间预计到8月底才能完成。并建议广大市民不要盲目跟风集中购买天然气,根据各自家庭实际需求确定购气量。
即便如此,此后市民仍然在加紧“囤气”。不仅是在西安,近期湖北、河南、山东、甘肃、安徽等省都出现了居民集中买气现象。
能源咨询机构安迅思曾经做过统计,除了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福建等管道气通气较晚或以进口气为主的地方外,其余省份的居民用气价格普遍低于非居民用气价格,幅度大多在0.2元~0.5元/立方米,最高差价甚至达1.73元/立方米。
根据最新公布的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表,以陕西省为例,基准价格为1.23元/立方米,而此前为1元/立方米,意味着陕西省居民用气价格存在0.23元/立方米的上调空间。
“这个调价空间是一个理论价格,调多少还没有定,预计最终上调的幅度会小于0.23元。”5月30日,陕西省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期陕西刚好正在对《陕西省城市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有利于厘清、规范城市燃气企业的成本定价,降低中间环节成本。现在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理顺居民用气价格的政策,陕西也将综合测算此次的调价幅度。
长期以来,居民用气是天然气价格改革刻意避开的领域。2010年以来,居民用气价格一直未作调整。2015年,全国各地实施了天然气阶梯价格制,80%的居民用户都在第一档价格也未变。
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曾召集天然气供应企业、城市燃气企业以及地方物价部门参加座谈会,讨论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提出2016年要择机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但最终并没有实施。由于顾及公众反映,上述会议是对内召开,会上讨论的改革文件也没有对外公布。当时有参会企业走漏风声,甚至被国家发改委警告批评。
此次国家发改委突然公布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也早于市场预期的“2020年前”。
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研究认为,随着多项天然气领域改革实施,现有相关制度安排陆续到点或到位,并且国际油价处于相对低位,2018年是理顺居民用气价格的“窗口期”。
数据显示,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万元,比2010年增长90.46%。按照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此次0.35元的调价上限测算,城镇居民用户每月用气约为20立方米,每月增加支出为7元,影响并不大。
据国家发改委测算,按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提价上限0.35 元/立方米、2018 年8 月全部上调完成,将影响2018 年CPI 上升0.02个百分点左右。考虑到地方销售价格调价幅度低于0.35 元/立方米,对CPI的影响会更小。
解决用气比例争端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上述通知后提到,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导致供需双方“钻空子”,居民用气数量成为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燃气公司争论焦点,影响市场运行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监管。
“统购统销的省级天然气企业和城市燃气企业的挑战要来了。”一位石油系统人士评述称,由于居民用气价格比非居民用气价格低,一些地方企业以居民气价向中石油等上游供应企业买气,并以非居民气价卖出谋取价,存在套利空间。所以厘清天然气企业的用气结构和用气数量就至关重要,但地方天然气企业在这上面的数据并不是透明的。
以陕西为例,省网陕西燃气集团每年向中石油报送的年度用气计划中,居民用气比例高达70%。而2017年全国天然气消费占比中,居民用气占比为33.3%。
陕西居民用气占比畸高,一度引发了中石油的质疑 。
中石油规划总院曾经在一份研究中称,各省普遍有从上游到中游、从中游到下游结算的用气结构比例不一致的问题,即省天然气公司与气源供应商按一定的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比例从上游购入天然气,然后按另一比例销售给一级城市燃气经销商,一级城市燃气经销商又以第三个比例销售给二级燃气经销商,每一级都试图提高居民用气比例以降低采购成本。
例如,按照2016年8月的价格,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从陕西省燃气公司接入的居民用气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1.49元和1.781元,但供给下游经销企业则不区分用户结构,每立方米一律加收0.18元。
此外,此前国家发改委明确界定了居民用气仅包括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下游城市燃气企业仍将部分采暖供热用气列入居民用气范围考虑,借此向上游争取较低的购气成本,从而出现居民用气比例明显偏高现象,进一步加剧气源、管输、配气各方利益纠葛,矛盾重重。
前述石油人士认为,特别是去年冬季今年春季全国多地出现的天然气紧张,地方燃气企业在居民和非居民气价之间的套利动力更大,这加剧了天然气的保供难度。随着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告别“双轨制”,实行统一的基准价格将堵住这一漏洞。
天然气改革进入“下半场”
2017年全国天然气需求量增速重回两位数,华北地区甚至超过了20%,居民用气和“煤改气”数量的持续增加,导致居民天然气需求量扩大。
刘毅军认为,由于居民用气没有承担调峰成本,用户和地区之间的交叉补贴扩大,扭曲了资源配置。在用气进站时,“交叉补贴”“调峰费用”持续外溢,导致工业、发电用气的天然气价格竞争力下降,引发了深层用气结构矛盾。
如今,天然气价格改革终于跨过居民用气这道艰难的坎,但天然气的价格改革并没有完成。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刘满平认为,解决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双轨制后,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过多的产业链环节抬高了下游的用气成本;天然气上下游价格缺乏畅通的疏导机制;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难以及时有效反映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缺乏峰谷气价和调峰气价,尚未实现以热值计价;上海、重庆天然气交易中心的价格尚未真正成为市场基准价等。
此次在理顺居民用气价格后,国家发改委还提出消费旺季可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消费淡季适当下浮,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削峰填谷,鼓励引导供气企业增加储气和淡旺季调节能力。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省内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减少供气中间环节,降低过高的输配价格,并结合居民阶梯气价制度的完善,降低一档气销售价格调整幅度。
另外,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和北方地区农村“煤改气”家庭等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等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下一步制定季节性差价和监管中间环节气价将是重点。”在四川省清洁能源产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永昌看来,由于中国北方冬季天然气很大一部分用于供暖,加上“煤改气”推动,天然气冬季和夏季的峰谷差不断扩大,2017年峰谷差16∶1,天然气保供压力大。但就季节性差价而言,天然气门站价格再消费旺季和淡季怎么“适当上浮”“适当下浮”仍需要制定具体的方案。
刘毅军认为,削减“交叉补贴”,建立采暖的居民用气调峰气价制度很可能10年左右的长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