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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燃储气能力仅0.55%?发改委召开储气督查总结会,如何收场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8-22    浏览:684

       综合多个信息渠道来源,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了储气设施建设督查电视电话会议。

       这次会议重点是对国家发改委前期开展的储气设施建设情况督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反馈,尤其是其中暴露的地方政府、上游、下游等方面在推进储气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储气设施建设:一场气荒引发的紧急运动

       2017年全国大规模推进煤改气后,全国天然气峰谷差大幅拉大,但储气调峰能力并没有同步跟上,2017年便出现了历史罕见的气荒,气荒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一套组合拳,国产气增产、进口气增量同时提高储气调峰能力。

       2018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上游供气企业到2020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和各地政府紧急签订了民生保供责任书。

       因为2017年气荒,储气调峰一举成为全国性政治任务。


政治任务的两面性

       储气调峰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存在几个问题。

1、提出的目标是否太高了?

       根据国际天然气联盟(IGU)测算,一旦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到30%,则储气库储气量需达到天然气消费量12%;储气库建设投资规模大,按照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约3400亿计算,16%储气量即为544亿方,扣除目前已有的储气能力预计还需新建设超过300亿方储气库。

2、投资代价是否太高了?

       在几类储气库中,枯竭油气藏投资成本最低0.84-3.3元/方,含水岩层投资成本2.5-5元/方,盐穴4.2元/方,LNG储罐7元/方,平均按照5元/方投资成本计算,总储气能力300亿方储气库投资成本将达到1500亿元,1500亿元的投资不说对于上下游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压力有多大,平均每年可能仅有10%左右的利用率而言投资收益堪忧,如果全部将这部分额外的投资转嫁到终端气价中,可以想象终端气价将提升多高。

3、就算不差钱真的能建完吗?

       地下储气库一般建设周期至少在5年以上,而大型LNG储气库从征地到投运至少也在2-3年左右,政治性要求2020年目标要全部完成基本不具备可能性,就算部分能够抢工完成,由于不符合正常的建设周期,其中的安全隐患也值得深究。

4、前面说到了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而可想天然气储气库是重大危险源,在全国遍地开花建设储气库真的合适吗?

       当然后来应该是意识到了问题又发了补充通知,建议各地还是集约化建设。

5、天然气消费放缓,能发挥多大的作用?

       一方面,17年轰轰烈烈的北方农村煤改气已近尾声,剩下的不少已经由煤改电,而且不少已经完成煤改气的用户由于承担不起高昂的采暖费用而偷偷的改回烧煤,对于气荒而言最要命的便是每年冬季的居民采暖,一下将峰谷差拉到极限,调峰压力太大,北方居民煤改气的减少有利于控制采暖季的峰谷差。

       而同时,最重要的是2019年7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征求《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函,突然政策来了个180度大调整,开始提出重点发展清洁煤供暖和生物质能供暖。

       另一方面,工商业煤改气进入深水攻坚区,最早改的一批均为10吨以下小型工厂,而如今动辄20吨、30吨甚至更大吨位的企业往往都是当地有实力的纳税大户,在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煤改气可能涉及企业生死,当然最重要也涉及地方政府的税收,难度可想而知。

       最后,长期以来未理顺的气价体系以及不断上涨的气价对天然气消费利用造成巨大的限制与阻碍

       归结而言,一方面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一方面北方冬季天然气采暖需求放缓甚至减少,冬季调峰压力将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

转眼大限将至,各方任务完成的怎么样?

       前面讲过储气设施最大的问题或难处在于两点,一个是大额投资的问题,一个是建设手续复杂周期长的问题。

       从目前的信息和实际进展来看,上下游在2020年底恐怕都很难完成目标。

1、上游单位

       根据2019年4月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内容,2018-2019年重点是加快开工建设了一批储调项目,推进了一批管网联通。曹妃甸LNG接收站储罐扩建、天津大港LNG调峰应急站、文23和长春地下储气库等一批具备条件的储气设施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不过这些已开工的储气库项目在2020年大限前不一定能全部建成。

       从目前的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来看,到2020年上游10%储气能力应该能完成个大半,预计达到6%-6.5%之间。

2、地方政府与城燃企业

       根据发改委的通知,在下游领域,不仅仅是城燃企业需要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也需要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

       将地方政府拉进去,想必发改委也是出于好意,一方面能让地方政府有压力各自推动区域内的储气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也是动员地方政府对储气设施的建设在资金、用地、税收、手续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

       但在实操过程中,可能还是会出现一些问题。

       首先是政府投资的问题。以一个中等城市5亿方消费量计算,地方政府需要形成至少410万方储气能力,储气设施投资至少需要5000万以上。这个对于沿海发达城市可能能够挤出来,但对于内地西部等经济落后、财政困难城市则是一个巨大的压力

       而由于城燃企业一般都是地方政府授予的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地方政府单独建设储气设施也需要靠城燃企业发挥作用,最后便可能会出现地方政府无力投资而将自身的指标压力压给城燃企业。

       而再看城燃。

       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对于城燃公司而言其实也是巨大的投资压力,如果再加上政府的3天指标,则压力更大。

       目前随着国内油气体制改革,城燃主营业务居民接驳和燃气销气业务其实均面临着盈利能力急剧下降的压力,这就导致城燃更没有动力投资大规模的储气设施,一旦完全按照目标进行投资建设,而每年不足10%的利用率,很多城燃企业现金流会被拖垮

       根据统计信息,目前,全国城燃企业储气能力约占年用气量的0.55%,与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

 如何收场?

       如果完不成会有什么后果?

       按照文件,大体有几个方面:

1、对城燃企业,各地在授予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时,应将履行储气责任、民生用气保障等作为重要的考核条件,对存在不按规定配套储气能力、连年气荒(或供气紧张)且拒不签订购销合同等行为的城镇燃气企业,应要求其加强整改直至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吊销其经营许可,收回特许经营权,淘汰一批实力差、信誉低、保供能力不足的城镇燃气企业。

2、对上游供气企业,供气企业储气能力不达标且项目规划不落地、不开工、进度严重滞后的,视情研究核减该企业的天然气终端 销售比例,核减的气量须井口、接收站转卖给无关联第三方企业,不得一体化运营进入中下游或终端销售

       问一句,目前形势下,有人会把接收站转卖给第三方么?有的话,卖多少接多少。

3、对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储备调峰责任的企业、出现较大范围恶意停供居民用气的企业,根据情形纳入石油天然气行业失信名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总的来看,发改委18年制定的储气能力建设指标在目前天然气行业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对于上游、下游、地方政府而言均是非常大的压力,而预计到2020年底,很多单位或企业恐怕均难以按时完成目标,毕竟国内原先的欠账太多。

       以目前的情况来预判,法不责众,预计届时发改委可能会适当降低目标要求,但提醒一句,身背任务的企业或地方政府也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如果什么都不做,恐怕也不好收场。

       期待看看2020年底最终会如何收场,应该会是一出人间喜剧吧。

       来源:天然气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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