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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气库容量交易来了!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4-26 浏览:578
储气库容量交易是油气基础设施向社会公平开放迈出的重要一步。一方面可以推动储气库调峰能力竞价,为天然气冬季保供增添底气;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储气设施服务价格的形成机制探索一条新路子,意义重大。但当前交易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具体到操作层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文23储气库容量招标交易的公告》称,为落实国家关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政策,加快储气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下称“国家管网”)联合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拟定于4月21日通过上海交易中心平台开展文23储气库容量专场招标交易。
这是国家管网继LNG接收站、油气管道设施对外提供开放服务后,首次将储气库设施对外开放。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标志着油气基础设施向社会公平开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与LNG接收站、油气管道开放服务的“明码标价”模式不同,国家管网此次对储气库容量交易为线上招标竞价,收费模式采用“两部制”,为储气设施的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了一条新路子。
储气库容量交易拉开序幕
储气服务是储气库运营方提供的,在交接点接受天然气,并将天然气注入储气库,待存储一定时间后,于交接点将天然气交付给天然气权利人的服务;主要包括注气、储气、采气等服务。
今年3月,重庆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在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完成国内首单储气库储气服务线上挂牌交易,成交铜锣峡储气库库容2000万立方米。
此次国家管网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进行的储气服务招标交易规模更大,交易库容达1亿立方米,交易地为文23储气库,储气服务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公告,国家管网此次交易的收费模式采用“两部制”,即容量预定费和注采服务费。其中容量预定费的底价于招标当日在交易系统内设置,注采服务费在合同范本内约定,招标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顺序成交。
此后,国家管网还公开了今年的储气库剩余能力信息,包括文23储气库、金坛储气库和刘庄储气库,其中文23储气库5—10月每月的注气剩余能力为5亿方,刘庄储气库5月、6月注气剩余能力分别为0.43亿方、0.1亿方,金坛储气库无注气剩余能力。
“储气库容量交易是储气库等第三方基础设施向社会公平开放迈出的重要一步。一方面可以推动储气库调峰能力竞价,为天然气冬季保供增添底气;另一方面,也为储气设施服务价格的形成机制探索了一条新路子,意义重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表示。
利于推动更多主体建设储气库
近年来,提高天然气储气能力一直被视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工作,特别是在2017年冬季“气荒”发生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文件对供气企业、城燃企业、地方政府分别提出了销售量10%、用气量5%、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但由于储气设施建设成本高、选址难等问题,目前该任务完成率普遍较低。
“储气容量交易模式避免了过去每个企业都需要自己建设储气设施的问题。”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守海对记者表示,“储气库投资大,成本很高,一些小企业自己建一些‘瓶瓶罐罐’,不仅储气成本高,而且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大。国家管网把储气库资源拿出来,通过招标的方式让其他企业能够使用,由市场决定储气库资源的配置,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另外,在多位受访者看来,采用“两部制”收费模式,通过招标交易,也可为储气库探索一条清晰的商业模式。
“储气库建设成本投入很大,‘两部制’可以承担一部分储气库成本,对推动储气库建设投资有积极意义。”郭焦锋指出。
陈守海也表示:“‘两部制’通过容量费和注采费分别覆盖储气库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是一种更科学的定价方式。国家管网通过招标的方式出租储气库,通过市场发现储气库的价值,为储气服务定价,如果能够形成清晰的商业模式,就可以鼓励更多的企业投资建设储气库。我们这么多年一直缺储气库,原因就是市场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一次储气库通过招标的方式出租,就是通过市场机制方式体现储气库的价值。”
仍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虽已迈出关键一步,但储气库容量交易当前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具体到操作层面,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
“首先像‘两部制’气价的做法,还存在用户是不是认可的问题;另外容量费与注采费之间的比例怎么划分、怎么确定,这是很重要的;还有具体的合同条款如何签订,以及储气设施到底该有怎样的投资回报水平,目前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可参照的标准。”郭焦锋说。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也对记者表示:“‘两部制’怎么制定,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包括两部制容量的拍卖也好,需不需要对应使用的配比,都没有明确的说法,都在探索。”
在陈守海看来:“储气库容量交易现在只是试点,是很好的一种尝试。但在具体操作时,实际发挥作用的程度如何,我们还要再等一等、看一看。尤其是促进储气库建设这个事,不是有个模式就能促进的,还需要有建库资源、建库资金、成本消化、风险分配机制等。”
郭焦锋进一步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关于储气库价格的形成机制,有关部门应该出台更明确的细则,这样才能指导各地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去进行交易。另外,对于储气库,有关部门应该要求有一个合理的回报方式。可以各省作为单位,出台一些指导性的价格意见,以两部制为基础,推进储气价格形成机制的合理化,进而引导储气调峰设施的建设。”